了解最新公司動態及行業資訊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新企業申請步驟的簡化,越來越多的企業開始涌現,進行建筑資質辦理的企業也越來越多。但是企業并不是一成不變的,隨著企業的發展,企業要發生重組、合并、分立等變更情況,在這些情況下需要重新核定資質,那么核定資質需要哪些步驟?
企業核定資質須符合《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建設工程企業發生重組、合并、分立等情況資質核定有關問題的通知》,符合通知條件的能夠簡化審批手續,但企業要提供相關的材料,下面是一些材料說明,共需提供15項材料。
01
《建設工程企業資質變更受理信息采集表》(涉及企業均需填寫并加蓋本單位公章);
02
所有具有部門批資質企業的《企業資質申請表》;
03
經企業的工商注冊地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同意的《建設工程企業資質證書變更審核表》;
04
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含原企業和新企業);
05
企業部批資質證書復印件;
06
企業章程復印件(含原企業和新企業);
07
可反映企業凈資產的合法財務報表(新企業,如原企業變更后仍具有資質也需提供);
08
原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注銷證明或跨省遷出證明;
09
省級注冊管理部門出具的注冊執業人員預注冊證明材料(標準中要求考核的注冊人員,新企業因無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無法完成注冊的,需提供);
10
新企業中滿足標準要求的主要專業技術人員近一個月社保證明(僅勘察設計企業變更);
11
企業遷出地工商注冊所在地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同意資質變更的書面意見;
12
企業上級行政主管部門(或母公司)或國有資產監管部門的批復文件復印件;
13
改制、重組、分立等方案復印件;
14
企業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決議和職工代表大會的決議復印件;
15
原企業法律承續(含債權債務)或分割情況的說明材料(需所有企業共同簽署);
需要注意的是變更情況,并不需要提供全部的材料,如普通情況下的跨省變更不需要提供12、13以及15項材料,其他的變更情況也有不需要提供的材料項,具體的需要參考通知要求,總的來說變更情況和材料比較多,企業想要了解更多的資質辦理訊息可以登錄建筑網官網查詢。
上一篇:有標底和無標底在評標時的區別
下一篇:電力工程資質加盟辦理流程